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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15,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石柱县白岩安置房工程一期(1号、2号、3号楼)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白岩安置房工程一期(1号、2号、3号楼)已由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2012〕1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重庆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9%87%8d%e5%ba%86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石柱县南宾镇;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5000m2;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

2.3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540日历天)。

2.4 监理范围及内容:该工程设计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范围内(含缺陷责任期)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包含场平土石方工程、基础、车库、主体、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保温节能、暖通、消防工程、环境绿化等。具体监理内容包括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09-2011年)至少有二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提供的监理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自行访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www.szcxjw.com)“招标投标”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都视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事宜和要求,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随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上公开发布。

6.投标保证金

6.1 递交方式:2012年6 月4 日12:00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银行账户,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8日10:00时(若有变更,以招标文件或补遗通知为准),地点为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桥头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22号

联 系  人:先生

联 系 电 话:023-7332612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建新南路西普大厦1608室

联   系   人:女士

联  系 电 话:13883755665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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