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溪河永安段高洞桥(桂溪河中桥)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桂溪河永安段高洞桥(桂溪河中桥)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1]3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工程总投资约100万元,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永安镇三河口村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68平方米(长46米 、宽8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15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 3 月 21 日至2012年 4 月 17 日
4.2该工程不需报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2年 4 月 17 日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dj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通知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djjyzx.gov.cn)”相关修改内容和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chongqing 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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