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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16,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沙河市司法业务用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BT工程监理二次招标

工程编码 130582120133-001  所属地区 沙河市 
工程名称 沙河市司法业务用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BT工程监理二次招标  
建设单位 沙河市司法局 
工程地点 沙河市民安路与人和路交叉口西北角 
建筑面积 10005 平方米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建材信息价 https://www.gxjch.com/hebei 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6.91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总监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 
联系人 倪丽丽  联系方式 0311-6726189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2-11-08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2-11-14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2-11-08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2-11-14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2-11-8至2012-11-14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 
内容 沙河市司法业务用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BT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司法业务用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BT工程已由沙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河市司法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沙河市司法业务用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BT工程位于沙河市民安路与人和路交叉口西北角,总建筑面积1000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局部五层。
2.1招标范围:施工监理(详见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到期为止
2.3质量目标: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总监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且其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须在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或持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回执单,在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或养老保险对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持申请书到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办理);
(9)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5.2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地点为: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层开标二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招标小组
耿惠敏、王志强、梁岚、倪丽丽、侯卫东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河市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沙河市人民大街北侧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联 系 人:侯卫东                 联 系 人:倪丽丽
电 话:0319-8995208            电 话:0311-67261891  
河北
内容字数: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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