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工程及旧楼装修工程
| 工程编码 | 131023120024-001 | 所属地区 | 永清县 |
| 工程名称 |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工程及旧楼装修工程 | ||
| 建设单位 |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 | ||
| 工程地点 | 永清县城益昌街中路 | ||
| 建筑面积 | 3928.09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所标注的建安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6%b2%b3%e5%8c%97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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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53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且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一大街A-001号 | ||
| 联系人 | 马泉峰 | 联系方式 | 0316-5907687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2-09-17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2-09-21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09-17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09-21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2-9-17至2012-9-21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一大街A-001号 | ||
| 内容 |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己由永发改总字【2011】第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清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永清县城益昌街中路。建设规模:技术业务用房砖混结构,建筑层数3层;建筑面积:1130.49平方米,技术业务用房旧楼砖混结构,建筑层数4层,建筑面积:2797.6平方米。计划工期:2012年10月20日开工,2013年6月20日竣工,日历天244天;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且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于2012年9月17 日至2012 年9月2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5: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廊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清分中心(永清县建设局504室)进行备案登记,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备案时必须持:①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B本;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④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6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报名1份,标书4份)○7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8外地队伍入廊、入永清备案手续。(以上均须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二份) 4.2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永清县建设局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清县城益昌街中路 地 址: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一大街A-001 邮 编: 065600 邮 编: 0650000 联系人: 盛保江 联 系 人: 马泉峰 电 话:15932638166 电 话: 0316-5907687 传 真: 传 真: 0316-5907687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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