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侯口乡营台中心小学曹伍庄教学点教室工程及侯口乡候口中心小学城北小学教学楼工程
| 工程编码 | 130528130065-001 | 所属地区 | 宁晋县 |
| 工程名称 | 宁晋侯口乡营台中心小学曹伍庄教学点教室工程及侯口乡候口中心小学城北小学教学楼工程 | ||
| 建设单位 | 宁晋县侯口乡营台中心小学、宁晋县侯口乡中心小学 | ||
| 工程地点 | 宁晋县 | ||
| 建筑面积 | 754.81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另行通知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范丽洁 | 联系方式 | 0319-5689105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11-14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11-20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11-14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11-20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
| 内容 |
1、工程名称:宁晋县侯口乡营台中心小学曹伍庄教学点教室工程及宁晋县侯口乡候口中心小学城北小学教学楼工程。 2、建设地点:宁晋县侯口乡营台中心小学曹伍庄教学点教室工程在宁晋县曹伍庄小学院内、宁晋县侯口乡候口中心小学城北小学教学楼工程在宁晋县城北小学院内。 3、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54.81平方米。 5、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两个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754.81平方米。其中:宁晋县侯口乡营台中心小学曹伍庄教学点教室工程为一层砖混结构475.2平方米;宁晋县侯口乡候口中心小学城北小学教学楼工程为一层砖混结构279.61平方米。 6、工 期:两个单项工程工期均为9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均为2013年12月20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 10、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两个单项工程同时开工的能力和条件。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1、公告时间:自2013年 11 月14日至2013年 11 月20日 公告媒介:河北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hebei 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政府采购网(www.hebgp.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www.hebeibidding.com.cn)、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12、招标文件领取:投标申请人须用企业身份认证锁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报名后,由代理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及下述证件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项目有两个单项工程,项目经理应按各单项工程配备,不得重复指派); 外省施工企业进冀备案手续;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企业注册地的清欠办出具); 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领取地点: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街23号政务服务中心212室) 联系电话:0319-5689105 联系人:范女士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3年 11 月14日至2013年 11 月2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3年 12 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3、投标有效期限为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起) 14、本工程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15、招标代理地址:宁晋县兴宁街13号(住建局一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石磊 联系电话:0319-5890628 招标人地址:宁晋县侯口乡营台中心小学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19-5492509 招标人地址:宁晋县侯口乡中心小学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电话:0319-5686496 |
||
点击数:2482
[ 打印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