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清干渠水系整治及沿河绿化景观改造(一期)道路工程施工
| 工程编码 | 131022130059-001 | 所属地区 | 固安县 |
| 工程名称 | 引清干渠水系整治及沿河绿化景观改造(一期)道路工程施工 | ||
| 建设单位 | 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工程地点 | 固安县城区南侧,西起大广高速,东至永定路城南公园,引清干渠及两侧 | ||
| 建筑面积 | 62568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设计图纸上标注的所有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6%b2%b3%e5%8c%97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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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840.25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王丽 | 联系方式 | 15030604503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11-18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11-22 16: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11-18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11-22 16: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引清干渠水系整治及沿河绿化景观改造(一期)工程已由固安县发展改革局以固发改[2011]1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市政道路面积62568平方米;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固安县城区南侧,西起大广高速,东至永定路城南公园,引清干渠及两侧;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工期377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上标注的所有内容。合同估算价:1840.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 9时至11 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打印2份并携带),报名后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等级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投标企业信用手册;⑤、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建安B本;⑥、法人委托书(委托人必需为本企业交易员)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⑦、固安县建设局清欠办签署审核意见的诚信卡(投标人请于发布招标公告后到廊坊市清欠办及固安县清欠办办理相关手续,外地投标人须到所在地清欠办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后到固安县清欠办办理备案手续);⑧、投标企业需在注册当地的检查机关开具关于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⑨、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信用准入证明;⑩、外地队伍入廊备案手续(如有),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信用准入证明复印无效需原件2份)在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固安县新源东街 联系人:李克福 电话:0316-61999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廊坊办事处办公地址:廊坊市第六大街3号楼507室 联系人:王丽 电话:15030604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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