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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12-8,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二标段红线内小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06
项目单位:北京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5%8c%97%e4%ba%ac五方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赋佳慧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赋佳慧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二标段红线内小市政工程”所需的承包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承接此项工程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二标段红线内小市政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条件: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年检合格、有效资质;

(3)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有效资质。

6、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6日~2013年12月12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一号时代财富天地A座1212

7、报名须知: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招标代理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

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

只有按招标要求预先进行报名的企业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9、本工程施工招标报名人数多于7家时采用资格预审

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法人代表人不是同一人)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子公司数量不得超过合格投标人数的三分之一。

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法人代表人是同一人)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通过资格预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此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11、招标人: 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

12、建设单位:北京五方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赋佳慧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丽 电 话:58090577-301 传 真:58090577-800

2013年12月6日

批复文号 朝发改[2011]598号
 
北京
内容字数:2843
点击数: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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