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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6-26,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6-24
项目单位:北京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5%8c%97%e4%ba%ac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DH-2014-0616

三、 采 购 人: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四、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朝阳区辖区内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5)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若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电梯);

(7)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电梯),其代理的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电梯);

(8)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电梯);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9)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厂房电梯供货、安装和调试业绩。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24日~2014年7月8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15日上午9:00分

开 标 时 间 :2014年7月15日上午9:00分

开 标 地 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领取文件时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电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电梯);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电梯)及其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电梯))、一份类似业绩的复印件(工业厂房电梯供货、安装和调试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九、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刘宇、张朝霞  

电  话 :010-64956207-8005 传 真 :010-64956207-8011

电 子 邮 箱 :dhztb@vip.sina.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4日

批复文号 市规函【2014】530号

批复文号 市规函【2014】530号
 
北京
内容字数: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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