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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合同编号:DSXD-FPSGZ-SG201401)
清河废品收购站排污口截污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委托,现对清河废品收购站排污口截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清河废品收购站排污口截污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清河废品收购站排污口截污工程施工招标
1.3招标人: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
1.4工程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原设计通过DN300截污管线,将废品收购站排污口、南七家排污口的污水引至南七家湿地沉淀池,然后进行集中净化处理。但目前上游截污口淤堵,截污管线不能正常引水。本工程在废品收购站污水出口布置沉淀池,并对原淤堵的截污管线进行改造。
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沉淀池、检查井、拦污栅、挡墙、护坡等工程。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工期计划: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3月20日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2.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6拟任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7在北京水利建设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4年8月14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叁佰元整(RMB¥300元整),售后不退。
4、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 2014年9月 3日9:30(即投标截止时间)在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会议室组织公开开标。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严璐、杨娜
电 话:(010)53105842、53105841
传 真:(010)53105840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账 号:910301547400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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