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信息网logo
时间: 2014-12-18,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丰都县社坛镇踏水桥村(汤家桥段)改建公路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社坛镇踏水桥村(汤家桥段)改建公路工程已由丰都县交通委员会以丰交委计【2011】190号文、丰交委计【2014】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踏水桥村(汤家桥段)改建公路工程全长5.639公里。其中鸭肠至兴龙界段2.9公里,汤家桥至周公坝段1.5公里,汤家桥至兴五嘴段0.266公里,陈家湾至菜厂段0.973公里;全线按单车道布置横断面,路基宽4.5米,车行道4.5米,错车道宽为6.5米,长度30米。路面结构为碎石垫层5cm 厚,片石垫层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20cm。全线一共设置14处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0.3m),总厂90m。总投资:约240万元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资能力。

3.2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条件见招标文件。

3.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7日起登陆重庆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9%87%8d%e5%ba%86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07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01 月 08日  10 时00分, 递交地点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丰都县城平都大道西段50号 地 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121号

    邮编: 邮编:402160

    联系人:  冯伟    联系人: 钟玲

    电话: 15808003861   电话: 023-49808011

    传真: 传真: 023-49808006

                                                                   2014年12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社坛镇踏水桥村(汤家桥段)改建公路工程已由丰都县交通委员会以丰交委计【2011】190号文、丰交委计【2014】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踏水桥村(汤家桥段)改建公路工程全长5.639公里。其中鸭肠至兴龙界段2.9公里,汤家桥至周公坝段1.5公里,汤家桥至兴五嘴段0.266公里,陈家湾至菜厂段0.973公里;全线按单车道布置横断面,路基宽4.5米,车行道4.5米,错车道宽为6.5米,长度30米。路面结构为碎石垫层5cm 厚,片石垫层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20cm。全线一共设置14处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0.3m),总厂90m。总投资:约240万元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资能力。

3.2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条件见招标文件。

3.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7日起登陆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07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01 月 08日  10 时00分, 递交地点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丰都县城平都大道西段50号 地 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121号

    邮编: 邮编:402160

    联系人:  冯伟    联系人: 钟玲

    电话: 15808003861   电话: 023-49808011

    传真: 传真: 023-49808006

                                                                   2014年12月 重庆
内容字数:6881
点击数:2400
[ 打印当前页 ]
人工客服造价信息网官方人工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