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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庆刘干路K10+790~K15+485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5年工程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第一招标过程中,监理标截止至报名终止时间,监理标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家,现对本项目监理标进行二次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庆刘干路K10+790~K15+485段边坡岩石风化严重,非常破碎,时常发生崩塌、掉块等病害,需要治理。本项目采用SNS主动防护网、锚杆挂网、削坡、清理危岩体等措施防治,并结合种植地锦进行绿化。
2.3计划施工工期:为2个月。本项目分别设置1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监理服务期27月。
2.4 施工招标范围: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程及附属工程。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本项目施工监理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企业信誉良好。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规定的乙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以现场报名先到为准)。联合体在报名时须出示联合体协议书。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每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5年4月9日上午9时00分,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
投标预备会时间: 2015年4月9日上午11时00分,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五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7日9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http://www.bjlzj.gov.cn/)和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50号
邮政编码:102100
联系人:窦延光
电话:(010)69103602-106
传真:(010)6914358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室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周佳彬 吕九民
电 话:010-51656899-819
传 真:010-59273266
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8500228245
联系人:吕九民
监督电话:010-63062255-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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