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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委托对昌平区拘留所迁建工程临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1.项目名称:昌平区拘留所迁建工程临电工程
2.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曹庄村北
3.建设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4.招标代理: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投资额:约130万元
7.招标内容:新装变压器3台,新立12m杆×7基,新立10m杆×3基,新装无功补偿配电箱3台,架设导线648米,敷设电缆680米
8.投标要求:
(1)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5)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
(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在近三年来(2010年7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 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项目经理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要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委托人报名的需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7)《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招标人将依据具体报名情况确定资格审核的方式。
11.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2月25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2. 投标人报名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富康路32号305室
13. 联系人:潘宇
14. 联系电话:010-80102819,010-80101136(传真)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盖公章)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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