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关于开展2012年至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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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150号) 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关于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 [2011]03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范围: 凡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注册每年都需按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能进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续期和变更注册。 二、报名方式: 单位集体或个人报名两种方式均可。请报名人员持相应表格及继续教育费用办理报名手续。 1.已注册执业人员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报名表》。 2.未注册执业人员填写《继续教育临时编号报名表》。 三、学习时间 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时间: 2013年6月15日-2013年10月30日 。 四、学时安排及学习方式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在每一注册期内(4年)应达到120学时,其中60学时必须课和60学时选修课。 2012年至2013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将在2013年进行,并全部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网络教育,需完成60学时的课程,其中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网络教育网址: www.ceca.org.cn )。 必修课需要通过网上学习、考试;选修课需要通过网上学满学时,方可取得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五、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收费,根据“中价协”规定,收费标准为: 60学时600元/人(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由“中价协”开具发票。 收费时间:2013年6月5日星期三至6月8日星期六。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阜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楼207室 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原一建公司办公楼) 联系电话: 0418—2929420 造价师专用群QQ:273591630 联系人:薛志刚 马珊珊 附表: 1.《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报名表》(点击下载浏览) 阜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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