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辽市住建发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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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辽市住建发[2012]125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辽宁建材信息价 https://www.gxjch.com/liaoning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第260号令,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强化履约意识,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甲、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及执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 检查目的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市住建委和我处2012年工作要点,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履约行为为主线,加强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意识,贯彻全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 二、检查对象 1. 在我市取得甲级、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 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外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核查内容 (一)执业行为: 1.是否符合执业资质要求,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人证分离、非本单位执业和超专业、超等级执业等行为,行业公约、自律公约、管理制度及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否上墙公示; 2.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行为; 3.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注册资格执业证书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行为; 4.是否存在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行为; 5.是否存在转包、挂靠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行为; 6.是否存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竣工结算成果文件进行重复审查的行为; 7.是否存在分支机构承揽业务,签订合同并出具咨询成果报告的行为。 8.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辽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是否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申请备案;省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辽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是否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备案; 9.其他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自律公约的行为。 (二) 计价行为: 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是否采用清单计价,是否符合20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建筑经济政策; 2.工程造价业务是否采用建设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咨询合同并办理备案; 3.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是否加盖执业印章,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4.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是否按核定的“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计价; 5.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是否按核定的《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计价; 6.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是否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查备案; 7.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是否存在虚假或伪造行为; 8.是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填报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9.是否建立企业执业人员信用档案和管理制度,注册造价师信用档案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10.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自律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检查要求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根据检查内容,进一步组织落实该项工作。检查期间要求各咨询企业按检查内容提供检查资料,检查组进行实地核查。 五、组织机构 成立辽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辽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副处长汤娟担任,副组长由辽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副处长封永权担任,成员由李晓峰、衣凤龙组成。 六、核查时间安排 1.自查准备阶段:2012年9月3日~10月24日; 2.集中检查阶段:2012年10月25日~11月24日; 对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咨询企业按规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通过专项检查,依法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积极运用行政监管手段,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 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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