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成果认定活动”的通知(丹造价字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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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成果认定活动”的通知 丹造价字[201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丹东市2012年建筑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及“丹东市2012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目标”,开创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新局面,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建设大气秀美新丹东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成果认定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住建委2012年中心任务和省、市造价管理工作要点,以加强计价和诚信体系建设为核心,以规范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和计价行为为主线,努力提高造价专业人员业务能力及执业水平,营造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工作氛围,为我市造价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认定工作委托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根据相关细则承办。 三、活动参加对象 此次活动以编制单位为申报主体,参加对象为我市建设(开发)、施工企业和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等中介组织的造价专业人员。 四、活动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10~2012年完成的设计概算、工程预(结)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以及全过程造价管理成果等。 编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土建工程项目造价4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4000m2以上; 2.安装工程项目100万元以上; 3.装饰工程项目150万元以上; 4.市政工程项目400万元以上; 5.其他工程项目100万元以上。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工程造价编制成果认定的项目,在申报前无任何争议,且具备下列条件: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编制规范、依据合理、计算准确,具有先进的工程造价理念; (3)成果文件的内容、深度及质量均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各项手续完备。 2.申报成果中凡要求编审执业人员签字、盖执业印章处,一律要签字盖章。 (三)申报材料 1.《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成果认定申报表》一式2份;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 3.建筑工程要求包括钢筋、图形软件算量及套价电子版及书面成果文件,其余工程包括工程量计算表格及套价电子版及书面成果文件; 4.申报材料要求书面材料 使用A4规格纸张,除《丹东市建设造价编制成果认定申报表》外,其余装订成一册,并应同时提供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U盘)。 五、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 1. 活动时间:2012年5月1日~2012年9月30日; 2. 申报时间:2012年5月1日~2012年6月29日; 3.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日~2012年8月31日; 4. 总结时间:2012年9月1日~2012年9月30日。 (二)申报方式 登录“{target}信息”网(http://www.ddzj.com.cn)下载《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成果认定申报表》,填好后按申报时间要求将上述报材料报送至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三)成果认定 1. 成果认定分为三个等级,由市造价协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按专业评分细则进行认定; 2. 认定结果将作为造价专业人员职称晋升的业绩成果考量。 3. 对编制成果造假和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取消认定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认定结果将在“丹东工程造价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将通过此次活动发掘行业优秀人才,努力探索工程造价管理为现实服务的新规律,推动我市造价专业人员技能科学发展,同时将组织推介优秀成果在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年会上进行交流。 联系电话:0415-2169198 、 0415-2169182
附件: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成果认定申报表(点击下载,建议使用右键“目标另存为”进行下载。)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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