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的通知》(丹造价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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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建设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的通知》 丹造价字[2012]2号
各建设(开发)、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 现将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的通知》辽建价发[2012] 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略)。
丹东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dandong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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