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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7,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的通知(盘住建发157号)

盘锦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7%9b%98%e9%94%a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盘住建发[2012]157号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建设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财政局、辽河油田、各有关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为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认真做好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工作,现将《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辽建价发[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2822393

附:《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 (略)。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盘锦
内容字数:648
点击数: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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