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的通知(盘住建发157号)
| 盘锦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7%9b%98%e9%94%a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 ||||
| 盘住建发[2012]157号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建设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财政局、辽河油田、各有关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为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认真做好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工作,现将《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辽建价发[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2822393 附:《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 (略)。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 ||||
点击数:2997
[ 打印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