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鞍建发[2011]53号 各县(市)城建局、财政局,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辽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liaoning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发[2011]3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略)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鞍山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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