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锦州市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锦州地区造价专业人员: 现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建价发[2010]7 号)《关于开展 <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 验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锦州市验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证人员范围 凡持有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且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合格的造价员,由所注册单位统一组织,到本市造价管理站进行验证。 二、验证申报的资料 ( 一 ) 现从业单位未变更的造价人员: 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验证登记表》一份( http://www.lncci.com “ 相关表格下载 ” ),用 word 文档形式填写并打印,不能手填。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2010 年度造价员网上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一份 ( 网上带背景图案打印 ) ; 4.2007~2010年度完成的工程造价业绩成果文件(要求不少于二个以上不同类型工程的成果文件,加盖执业印章 ) 。 ( 二 ) 现从业单位已变更的造价人员: 工作单位已变更而尚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造价人员,须同时申报变更材料和验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验证材料按上述(一) “现从业单位未变更的造价人员”的要求提供; 2.变更材料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试行)》(辽建价发[2007]16号)文件第二十五条的具体要求提供。 三、验证时间安排如下: 2010年9月开始至2010年12月24日截止, 每星期一~星期四 (节假日休息 ) 验证 ,逾期不受理。 上午: 8:00 至 11:00 下午: 13:30 至16:00 各单位将验证人员名单填好打印报市造价站资质办,市造价站安排具体验证时间({target}信息网公布)。邮箱:jznch2006@163.com 四、其它事项 1.拟晋升二级、一级的造价员须在验证合格后方可参加升级考试。 2.造价员验证不合格,将注销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3.咨询电话 :0416-2938833 联系人:牛长虹
附件:1. 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工作的通知(辽建价发[2010]7号) 2. 锦州地区造价员验证名单 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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