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丹东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丹造价字3号)
关于印发《丹东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 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丹造价字[2010]3号 各县(市)区城建局、经济合作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及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丹东市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丹建发〔2009〕163号)精神,按照市住建委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丹东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丹东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方案》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丹东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 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丹东市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效规范建筑市场施工合同履约行为,严格合同管理,治理合同履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决定在我市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liaoning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合同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订立和履约监管机制,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合同备案特别是重大变更备案的管理,防范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完善配套法规制度,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小组,该小组隶属于丹东市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处长朱玉华担任,副组长由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副处长吴岩担任,成员有尹丽、王鹏举、朱文阁、邹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造价处合同管理科科长尹丽担任。 三、检查范围 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在本市范围内开工的建筑工程项目。 四、检查内容 1. 施工合同是否备案,备案时间是否按法定时间和要求,合同文本是否采用国家、省指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价是否与中标价相符,合同中是否明确合同价款及调整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工程款支付、工期、质量等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调解方式; 2. 施工合同是否变更,主体、建造师变更后是否 备案,是否违背中标通知书; 3. 施工合同备案后,是否签订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补充协议 ; 4. 施工合同履约阶段 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文本 是否规范 , 是否实行工程项目合同档案二级管理; 5. 施工合同履约结束后 ,竣工结算书是否备案,工程款是否按合同文本封底提供的承包人开户银行、账号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结算价款。 五、检查要求 1. 每个受检项目由建设(开发)单位负责组织,按检查内容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各参建单位配合。 2. 本次检查实行边查、边改、边处理原则。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下达处罚文书,限期整改。 六、检查时间 1. 自2010年5月25日开始,于2011年9月30日结束; 2. 集中检查时间由造价处根据检查项目统一安排; 3. 日常监管根据合同备案情况跟踪抽查。 七、检查地点 在建项目到工程现场,已竣工项目到建设(开发)单位。 八、总结评价 ,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对本次专项治理检查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建筑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计入建筑市场信用记录公开向社会曝光。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通过专项治理检查,依法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积极运用行政监管手段,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将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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