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信息网logo
时间: 2013-8-7,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转发《关于开展2008年至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丹造价字6号

转发《关于开展2008年至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丹造价字[2009]6号

各县(市)区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造价管理总站、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辽建价发(2009)13号文件《关于开展2008年至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9年7月6日~7月10日定为缴费、发放教材时间。

2.代收费用为600元/人,发票由“中价协”开具。

3.学习合格证明于2009年10月20日前务必交到市造价管理处造价管理科。

4.学习流程等详见辽建价发(2009)13号文件规定。

 

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至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略)

丹东建材信息价 https://www.gxjch.com/dandong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丹东
内容字数:634
点击数:2540
[ 打印当前页 ]
人工客服造价信息网官方人工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