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关于见习造价员换证事宜的通知
沈阳市关于见习造价员换证事宜的通知 | ||||
| 凡于 2008 年及 2008 年以前取得造价员见习证书,且目前工作单位为沈阳市内所属企业的在岗见习造价人员,请按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换证申报手续: 一、申报换证时间: 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网上下载见习证换证申请表({target}信息网http://www.lncci.com )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A4纸); 3.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4.近期免冠一寸证件彩照两张(黑白照片、不粘胶照片、大头贴式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 。 三、有关申请表格 1.持有2008年发放见习证书( 发证日期为2008年)的相关人员请登陆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 http://www.lncci.com ,点击“政务系统” --- “辽宁省造价员管理系统” ---- “辽宁省见习造价员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 ( 不得手写 ) 。 2.持有2007年以前(含2007年)发放见习证书的相关人员请登陆 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 http://www.lncci.com ,点击“相关下载” ----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 ( 不得手写 ) 。 四、换证地点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质管理科(201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123、220、环路、114 、115、129和平北大街站)(203、247、138、269自来水公司站)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 ||||
点击数:2377
[ 打印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