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至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辽建价发13号
| 辽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liaoning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文件 | ||||
| 辽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
| 辽建价发[2009]13号 关于开展2008年至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建设部令 150 号 ) 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 关于 2008 年至 2009 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 [2007]026 号) 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辽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全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协办。 二、参加人员及学习时间 凡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包括中央各部委驻辽单位),无论是否注册每年都需按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能进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续期和变更注册。 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时间为: 2009 年 6 月 22 日 - 2009 年 10 月 31 日 。 三、学时安排及学习方式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在每一注册期内( 4 年)应达到 120 学时,其中 60 学时必须课和 60 学时选修课。必修课是指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按国家规定的全国统一教材学习;选修课是指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按国家规定的由各管理机构编制的教材学习。 2008 年至 2009 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将在 2009 年一并进行,需完成 60 学时的课程,其中 30 学时必修课和 30 学时选修课。 必修课需要通过网上考试,选修课需要通过网上学满学时,方可分别取得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60 学时的课程全部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网络教育(网络教育网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http : // www.ccost.com/ )。 四、学习流程 1.造价工程师首先到各市造价管理站(处)交费并领取继续教育学习教材,然后登录“中价协”网进行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 造价工程师没有注册的,应申请网络继续教育临时编号,然后进行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 2.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将已交费的造价工程师(注册、没有注册的)人员名单分别汇总编成 Excel 表格,发送省造价管理总站管理科信箱,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随即开通。 五、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收费,根据“中价协”规定, 收费标准为:60学时600元/人(含继续教育教材), 由各市造价管理站(处)代收上交“中价协”,并由“中价协”统一开具发票。 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价协”单位会员,可申请 8 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参加 60 学时的 网络 继续教育。 六、其它 1.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价协”单位会员,将你单位 8 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名单,报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后,由各市造价管理站(处)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管理科。 2.各市造价管理站(处)每次发送省造价管理总站造价工程师交费名单时要注明日期,在 Excel 表格中,要清晰准确注明单开收据、合开收据的人员。
二○○九年六月二日 | |||||
点击数:2500
[ 打印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