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抚顺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fushun 市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造价工程师: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0 号)精神,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 4 年,凡注册造价工程师所持执业专用印章有效期截止至 2008 年 12 月 30 日前 的,均需申报延续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注册申报请提交如下材料: 1. 《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批表》(省内) 2. 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近四年) 3. 《 2008 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报汇总表》 4. 注册证书、印章暂不需要上交。 二、申报时间为 2008 年 11 月 5 日前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 三、费用均为 138 元,此次续期后有效期均截止至 2010 年 12 月 20 日 。 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今年暂不进行。 附件: 《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批表》(省内) 抚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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