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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15,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都市农业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10-11
项目单位:北京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5%8c%97%e4%ba%ac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门头沟区妙峰山镇都市农业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工程名称:门头沟区妙峰山镇都市农业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工程编号:DH-2011-1010
三、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妙峰山镇域内水峪嘴村、下苇甸村、炭厂村、上苇甸村、陈家庄村。
2、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外地进京施工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手续;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建造师资格;
六、工程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11日 至 2011年10月17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至时间:2011年11月01日上午09:00分
开 标 地 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报名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刘 宏  
电  话 :010-64956207-805
传  真 :010-64956207-802
电 子 邮 箱 :dhztb@sohu.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1日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11】1781号
 
北京
内容字数:3320
点击数: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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