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本建发157号
关于转发《辽宁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liaoning 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本建发 [ 2008 ]157号 各自治县、区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现将省建设厅、省财政厅《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 》(辽建 [2008]147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具体负责。 经省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我市 2008 年 3 、 4 月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综合指数分别为 24.21% 、 30.24% ,今后,涉及建设工程造价的价格信息、价格指数及相关政策、文件、通知均由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 附件: 《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 》(辽建 [2008]147 号)(略) 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本 溪 市 财 政 局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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