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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通州区翠屏西路等四条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和新华大街等三条道路牌匾整治及广告拆除工程已由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通发改[2011]315号, 北京恒远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委托,现对2011年通州区翠屏西路等四条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和新华大街等三条道路牌匾整治及广告拆除工程(公共服务设施-运河西大街)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2011年通州区翠屏西路等四条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和新华大街等三条道路牌匾整治及广告拆除工程(公共服务设施-运河西大街) 1.2、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1.3、招标的范围: 牌匾制安 1.4、工程实施地点: 通州区运河西大街 1.5、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有效; 2.2企业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具有以上资质的建筑或装修企业无牌匾整治业绩的须与文化广告类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2.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2.5近二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安全事故的企业。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于2011年9月 26 日至 9 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招标代理人处报名(地址见联系方式)。 3.2资格审查: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供审查和B本,如联合体需带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通州区滨河中路291号 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 北京恒远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州区滨河中路291号 联 系 人: 宋绍明 联系电话: 010-81591811 邮政编码: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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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通发改[2011]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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