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地区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通知
| 锦州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jinzhou 地区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 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 根据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 2008 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通知》(辽建注 [2008]20 号),我省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已开始,根据省里规定,现将我市具体时间要求通知如下: 一 、初始注册受理时间截止到 4 月 25 日 前(具体要求见辽建注 [2008]20 号文)。 二、 延续注册(凡截止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 注册有效期已满需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受理时间截止到 10 月 25 日前 (具体要求见辽建注 [2008]20 号文)。 联系电话: 0416-2938850
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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