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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3-2,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已由秀山县水务局以秀山水务发【2015】1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以上补助投资与自筹。招标人为重庆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9%87%8d%e5%ba%86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厂址位于秀山县清溪镇龙凤村观音山山脚下,项目供水规模为一期3万m3/d。铺设输水管道约8.8千米,供水管道约16千米。项目批复总投资13153.63万元。

2.2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6标段。

2.3招标范围:包括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全部建设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取水头部工程和原水管线工程除外)

 2.4工程地点:秀山县

2.5计划工期为:施工监理服务期18个月+责任保修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有已完工的3 万m3/d及以上水厂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 月 25 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 2 月 29 日14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3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 系 人:饶老师  联 系 人:程愿

电 话:18623298962  电 话:023-890793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已由秀山县水务局以秀山水务发【2015】1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以上补助投资与自筹。招标人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厂址位于秀山县清溪镇龙凤村观音山山脚下,项目供水规模为一期3万m3/d。铺设输水管道约8.8千米,供水管道约16千米。项目批复总投资13153.63万元。

2.2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6标段。

2.3招标范围:包括秀山县隘口水库供水工程(第三水厂工程)全部建设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取水头部工程和原水管线工程除外)

 2.4工程地点:秀山县

2.5计划工期为:施工监理服务期18个月+责任保修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有已完工的3 万m3/d及以上水厂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 月 25 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 2 月 29 日14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3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 系 人:饶老师  联 系 人:程愿

电 话:18623298962  电 话:023-89079335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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