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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15,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龙泉镇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08
项目单位:北京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beijing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龙泉镇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龙泉镇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
二、招标编号:DH-110402
三、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龙泉镇龙泉务村、天桥浮村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建造师资格;
8、外地进京施工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手续;
9、具有相关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8日~2011年4月14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广场一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8日 上午9:00分 开 标 时 间:2011年4月28日 上午9:00分
开 标 地 点: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北楼2层会议室
八、领取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张 颂
电  话 :010-64958409-807 传  真 :010-64958409-802
电 子 邮 箱 :dhztb@sohu.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4月8日
批复文号 门财农【2011】39号
 
北京
内容字数:3457
点击数: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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