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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报告(2007年)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报告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任 孙幼平
(2007年3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回顾总结2006年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在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省建设厅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与发展这个主题,深入贯彻建设部和建设厅的各项工作方针,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开展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强化施工合同管理,为工程建设提供造价信息服务,搞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和造价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工程造价计价改革力度加大,工程量清单计价进一步规范

一是全面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辽宁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省各级造价管理部门加大了对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目前在我省对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实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在2006年9月份开展的全省工程量清单计价专项检查中,抽查了近400个工程项目,有380个实行了清单计价,清单执行面达到95%;同时,在非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积极引导业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配套业务。编制了2006年《辽宁省建筑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修编了《辽宁省建设工程参考费用标准》,并以辽宁省建设厅和辽宁省财政厅文件形式联合下发。在新的费用标准中,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项,施工企业在该项目实施中有了专项资金来源,保证了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避免了恶性竞争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是完成了建设部委托《全国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供暖分册、路灯分册的编制工作,通过了建设部审定。完成了《辽宁省民用建筑工程参考指标》的资料收集、整理、水平测算等工作,2007年3月底编制完成。

四是完成了“辽宁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的编制工作。该软件通过了省建设厅科技处组织的专家鉴定,受到了业内的认同,目前正组织人力积极推广。

(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的试点工作成果显著,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是开展试点工作。2005年,根据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项目上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的有关精神和厅领导的指示要求,我们确定了大连市、大连开发区作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的试点城市。2006年我们加大了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大连市共办理了95个项目的工程担保,涉及合同价款21.5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89个,合同价款20.8亿元;社会项目6个。以大连市政府出台的《大连市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实施办法》为标志,建设工程合同担保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二是进行宣传引导。针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开发企业存在的畏难情绪以及模糊认识,我们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首先,请省建设厅副厅长周宏煜同志做工程担保专题讲座。同时要求各市建委主管主任要把开展工程担保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来抓。其次,开展理论研究。我们在《建筑与预算》上开辟了“工程担保”专栏,以指导推行工程担保工作。在{target}信息网上增加“工程担保”网页,介绍工程担保知识和国内外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经验做法。

三是扩大试点范围。在2006年3月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了在总结大连等城市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工作试点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指导各市选定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率先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试点。指导已确定担保试点工程项目的市,尽快启动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工作。并要求各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实施细则。目前,大部分市正在寻找合适的工程项目开展工程担保的试点工作。如沈阳市在全面开展投标担保的同时,还对市政工程中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开展了履约担保,并正在探索对总承包商的付款担保;丹东市完成了开展担保的前期准备工作;营口市从2006年6月份开始实行了承包商的付款担保;朝阳市准备开展收取合同抵押金的方式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四是培育担保市场。我们提出了培育担保市场重点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第一,建立建设项目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出具有担保资格的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函;第二,继续推行建筑企业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制度,推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各市造价管理部门目前正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着手制定相关联系制度,与专业担保公司、金融机构联系和沟通,积极培育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市场。

五是组织经验交流。8月3日,我们在大连市召开了辽宁省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大连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大连开发区造价管理中心、大连市商业银行沙建支行、联合创业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从管理部门和担保人的角度,介绍了开展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工作的经验。大连市的经验对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工作起到了示范和表率作用。

(三)工程造价信息日趋完善,为政府投资决策和建筑市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继续做好价格信息周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这项工作关系到棚户区改造大局,是省领导和建设厅领导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因此,我们把为我省棚户区改造提供现行的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每周一期按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建设厅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目前总发行64期,2006年已发行40期。为便于直接掌握全年主要建材价格走势,年底我们将全省14个市的主要建材价格走势作以分析,编制了《2006年度辽宁省各市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走势》,提供上级有关领导。我们的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表扬。

二是加强材料价格认定和造价信息管理及定额解释工作,为国有投资项目把好造价关。各级造价管理部门在积极参与国有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认定中,坚持尊重市场、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材料发票价格与市场不相符的坚决不予认定,为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国有建设资金起到了关键作用。特别是抚顺、本溪、阜新等市造价管理站(处)在配合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除为领导掌握市场材料价格和建筑成本造价提供决策依据外,还积极做好定额解释和调解经济纠纷工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好评。营口市造价管理处对营口市全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招投标工程项目进行标底审核,并确定合理拦标价和投标区间,确保国有(政府)投资资金的正确流向。他们还把重点项目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造价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所有的价格测算全部由造价处完成,并参加了前期工程的结算工作,确保了后期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的建设,为建筑市场服务。为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推行,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造价信息网的建设,拓宽了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内涵,科学整合了各类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全面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提供各类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并以此为契机努力提高全省工程造价信息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召开了建筑材料信息库论证会和全省工程造价信息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保证了全年工程造价信息工作的完成,满足了工程招投标和预结算的需要。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更加规范,造价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规范了执业行为。根据建设部新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基本完成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工作。2006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就位214家,目前已就位134家,其中甲级23家;乙级111家。对未按规定申报资质就位和未达到资质就位标准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同时,在企业资质晋级中严格把关,申报并经建设部批准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8家,审批暂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5家。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为行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我们与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辽价发 [2007]1号)。

二是强化了造价员队伍建设。为不断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我省建立了培训造价员的长效机制。2006年完成了造价员3级晋升2级2115人,新造价员4000人的培训工作正在进行中。完成了造价工程师初审、变更、续期注册及2257名造价师的网上继续教育工作。造价师网上继续教育工作得到了中价协的充分肯定。

(五)造价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更加突出,《建筑与预算》办刊质量进一步提高

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积极配合省站的工作,在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和造价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协助工作,加强了企业与政府间的沟通。协会会员的队伍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协会充分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建筑与预算》期刊继续为广大建筑经济工作者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园地。为满足建筑行业广大读者、作者及专业人员工作、评职称的需求,期刊由72页增到104页,并被建设部评为优秀期刊。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省建设厅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协作、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不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个别项目规定不符合工程实际,清单项目设置不合理,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在预结算上缺乏依据,造成纠纷增加等。二是在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上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工程担保市场监管不到位,专业化担保机构发育不成熟,工程担保行为尚需进一步规范等。

二、2007年工作要点

根据全国、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造价管理面临的形势,今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厅的中心任务,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探索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建设,继续全面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合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建立,认真抓好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工作;充分发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建立规范的工程造价信息采集、整理、发布制度,做好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为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继续全面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在五十年代形成、八十年代完善起来的概预算定额管理体系。省造价管理总站的前身是1984年成立的辽宁省建设经济技术定额管理站,主要的职责是: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管理;制订基本建设项目各个阶段的概、预、结算的编制原则、内容和方法。1994年更名为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随着历史进程,经过恢复、改革和发展,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概预算定额管理体系。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这个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概预算定额管理体系的许多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因此,建设部提出了工程造价管理的“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基本原则,要逐步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2003年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改变了概预算定额的法律属性,彻底打破了50多年形成的、具有经济法规作用的概预算定额管理体系。

我省是从2004年7月开始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发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决策、审计和工程结算上缺乏依据无所适从造成许多纠纷;二是施工企业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的签订和预结算时,由于没有企业定额,随意采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各届定额作为参考,引起预结算的混乱;三是随着新技术、新规范、新材料、新工艺的出现,现行的消耗量定额的项目、水平需要进行调整。因此,尽快完善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客观的摆在我们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面前。要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应首先从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和为政府投资决策入手,引导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按照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和工程预结算。

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不是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概预算定额管理体系,而是对定额这一科学和经验结晶的继承、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创新。目前,有的省已经开始了这项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7年工作要点》也把开展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因此,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是我们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今年乃至今后几年的重要工作。我们要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转变职能的过程中,重新确立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和地位。

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要举全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之力,从各市抽调专业人员共同完成这项任务。通过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提高我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管理能力,为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从宏观上调整工作思路,制订《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使我省的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目前国家的《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还没有正式出台,但我们不能等。我们的思路是,《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作为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的规范性文件,应该涵盖涉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包括定额管理、工程造价信息、合同管理、资质管理、人员管理等。

二是根据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体系。从今年开始,用1年左右的时间对现行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消耗量定额进行修编。我们将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编制小组,编制人员以省市两级造价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为主,计划5月份之前完成调研、论证、确定编制方案,10月份之前完成编制,12月份完成水平测算和报批,2008年开始执行。

三是结合建设部重新修订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修改《辽宁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辽宁省实施细则》。

四是继续在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执行面达到95%以上;积极引导非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在招标投标中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全面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行为。

五是贯彻执行《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对各施工企业的规费计取标准进行核定。各市造价管理部门要在核定过程中,及时反映出现的问题,以便于及时调整。要积极配合招投标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各项规定在招投标过程中正确实施。

(二)配合诚信体系的建立,认真抓好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和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是建立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建市〔2006〕326号),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2007年6月份前,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试点;2008年年底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扩大推行范围;到2010年,工程担保制度应具备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信用管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为此,省建设厅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各市要充分认识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的重大意义,全面推广大连市开展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把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体系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的工作目标,制订实施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积极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

二是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已开展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试点的,要总结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试点经验,扩大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推行范围,同时,要加强工程担保市场监管、规范工程担保行为,为全省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未开展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试点的,要抓紧制订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工作方案,2007年6月底前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试点。

三是各地级市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进度安排,2008年年底前,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试点。有条件的应在2007年6月底前确定本市实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的试点项目,为进一步推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积累经验。

四是起草地方法规。在总结大连等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着手调研、论证、起草我省实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的地方法规。争取纳入2008年立法计划,出台我省实行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制度的地方法规。

五是配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贯彻执行,加强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提高合同备案率,加强合同纠纷的调解。

(三)不断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工作,为政府投资决策和建筑市场服务

一是继续做好价格信息周报工作,为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决策提供各类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搜集、整理各市已竣工结算的5万平米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继续为我省5万平米以下棚户区改造提供现行的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及其市场价格变化趋势。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信息网的建设,为建筑市场服务。加强工程造价信息网络版的管理,完善和修订材料信息库。年内我们准备进行三个方面的调查,即人工费调查;含人工安装费的材料品种调查;机械租赁调查。各市造价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工程量清单人工成本信息的发布和上报工作。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引导建筑劳务合同双方合理确定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水平,省市两级造价管理部门都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长期抓好这项工作,为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打好基础。

四是着手建立工程造价价格指数发布制度,拓宽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内涵。各市造价管理部门要积极提供中标项目的基础资料,拓宽收集、整理造价信息资料的渠道。

五是搞好造价信息员的培训。为了提高造价信息员的业务素质,我们准备在上半年适当时机对全省从事价格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四)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注册造价师管理、造价员管理是我们各级造价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目前,建设部已经相继出台了三个政策法规 ,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可以说,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关键是我们如何贯彻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师和造价员,是执行造价政策法规的一个载体。我们制定政策法规是通过他们贯彻执行,如果他们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好,就难以落到实处。因此,必须规范对他们的管理。

一是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按照建设部新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的收尾工作。3月31日后,资质就位不合格的44家企业没有整改完毕的,没有申报资质就位的36家企业,将取消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为了贯彻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我们还将在年内修改《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必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注册造价师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配合省注册中心继续做好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及继续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造价师变更注册后的原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抽查,注册造价师人数达不到资质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造价员管理。要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规范造价员的管理。同时通过网上继续教育,换发全国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是加强行业自律。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和《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联合印发的《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辽价发 [2007]1号),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公开告诫。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解决工程造价重大疑难问题,包括造价纠纷、合同纠纷、重大政策论证以及行业发展规划。年内准备召开中介行业自律大会,向协会会员发放会员证,同时开展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50强排序活动。

同志们,今年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省建设厅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团结一心、锐意进取,为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实现辽宁全面振兴而共同努力!

辽宁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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