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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DXGQJW-2011-SG01) 大兴灌渠截污工程已经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许可【2011】9号文批复建设,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委托,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大兴灌渠截污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大兴灌渠截污工程施工招标 1.3建设单位(发包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1.4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1.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铺设DN400的PE双壁波纹管1996米,DN300的PE双壁波纹管945米;新建检查井97座;管道沿线破路及恢复1417.5平方米,绿化及恢复23325平方米;大兴灌渠护砌长度40米。 1.6工程实施地点:丰台区卢沟桥晓月苑小区五里南侧,大兴灌渠河道内。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8工期计划:计划2011年5月1日开始施工,全部工程于2011年6月30日完成。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贰级建造师资质; 2.5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6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1年3月24日至3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若潜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报名同时须提交该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供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农林科学院西院畜牧所综合楼418室。 3.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4、现场踏勘:另行通知。 5、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 2011年4月19日组织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丰台区河道管理二所 联 系 人:李福利 联系电话:010- 838963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北京农林科学院西院畜牧所综合楼418室 联 系 人:王明莹 联系电话:010-51503814 传 真:010-51503302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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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丰发改许可【201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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