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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7,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锦州市关于开展2006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锦州市关于开展 2006 年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锦州市造价工程师:

根据辽宁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8%be%bd%e5%ae%81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开展 2006 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辽建价发 [2006]23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及时间

我市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的人员,无论是否注册每年都需按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时间: 2006 年 10 月 8 日 -------2007 年 1 月 31 日。

二、报名及学习方式

造价工程师首先在网络教育系统在线注册成功取得注册名后,到市造价管理站交费并领取教材。

报名时间及费用标准: 2006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25 日止。

费用标准: 400 元 / 人年(含教材费)

三、详细情况请登录 lncci.com.cn

 

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0六年十月八日

     
辽宁
内容字数: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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