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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延庆县节约能源办公室拟建的延庆县2010年阳光浴室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为京发改【2010】1438号。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延庆县节约能源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延庆县2010年阳光浴室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延庆县2010年阳光浴室工程施工招标 3、项目建设单位:延庆县节约能源办公室 4、建设规模及内容:帮水峪村等45个村实施阳光浴室工程,新建太阳能集中浴室45座,总建筑面积11413平方米。 5、本次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建筑面积为5635.48平方米,包括:八达岭镇、大榆树镇、康庄镇、永宁镇、张山营镇、香营乡、四海镇、珍珠泉乡。 第2标段:建筑面积为5777.35平方米,包括:大庄科乡、千家店镇、延庆镇、沈家营镇、井庄镇、旧县镇、刘斌堡乡。 6、工程建设地点:八达岭镇、大榆树镇、康庄镇、永宁镇、张山营镇、香营乡、四海镇、珍珠泉乡、大庄科镇、千家店镇、延庆镇、沈家营镇、井庄镇、旧县镇、刘斌堡乡等15个乡镇45个行政村 7、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及县自筹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附本年度近三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8、资格审查:当潜在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7家时,采用资格后审;当潜在投标申请人数量多于7家时,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取7家。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0月8日~2010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 2、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招标人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要求必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案 (每个标段各一份)。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10年10月14日9:00—16: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文件(若投标申请人多出七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开标 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61号四楼408室 联 系 人: 王双燕 联系电话:010-69178683 邮政编码: 102100 批复文号:京发改【2010】1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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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10】14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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