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安站发(2002)1号——关于沈阳市煤气工程预算编制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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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
沈建安站发(2002)1号
关于沈阳市煤气工程
预算编制标准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颁发〈辽宁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8%be%bd%e5%ae%81省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等的通知》(辽建发[2001]4号)、《关于颁布〈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等的通知》(辽建发[2001]48号)文件精神,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煤气工程预算按现行的辽宁省有关预算定额及相应的费用标准执行。
原市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站、市建行预算审查管理中心颁发的《关于调整沈阳市煤气工程户(室)工程直接费包干标准的通知》(沈建安站发[1996]2号)终止执行。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沈阳市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站
沈阳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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