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建发81号《关于执行一九九九年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估价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8%be%bd%e5%ae%81省建设厅文件
辽建发[1999]81号
关于执行一九九九年辽宁省
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估价表等有关
问题的通知
各市建委(局)、东电、沈铁、辽河油田、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推进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改革,逐步完善工程造价信息传输的自动化,信息查询的网络化,我省决定今年对建筑工程实行量价分离试点,编制了《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以下简称土建工程实物量定额);《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估价表》(以下简称土建工程实物量估价表);修编了《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99年装饰定额估价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水暖、电气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99年水暖、电气工程估价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汇总表》(以下简称99年安装工程估价汇总表);《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辽宁省估价表》(以下简称99年机械台班估价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99年费用标准),现已颁发,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凡九九年六月三十日以前签订合同造价包死的工程及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其余在建工程按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作相应调整。
现将执行定额估价表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本届估价表的综合日工资单价为21.52元,其中已包括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及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不包括粮油补贴、交通补贴、煤气、电、自来水、房价等补贴。原有关流动施工津贴补贴的规定停止使用。
2 、本届估价表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标(1998)5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重新编制的。其中燃料动力费是按辽宁省现行预算价格计算的,在执行中不得随意改变其台班单价。
3 、本届估价表的材料预算价格取定表中所列材料可按《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刊上发布的指令性和指导性材料价格调整价差。如材料预算价格取定表中所列的材料,而在《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刊上又没有信息价的材料可按实找差;材料预算价格取定表中未列的材料不允许找差。
4 、土建工程实物量定额与《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刊上发布的土建工程实物量估价表,为土建工程量价分离的定额及估价表,定额编号一致,编制预算时要配套使用。
5 、为了方便预算编制,土建实物量定额及估价表中编入了抹灰,油漆及一般装饰项目。
6 、土建工程实物量定额第十三章部分项目垂直运输机械是按塔式起重机考虑的,施工中采用卷扬机作垂直运输,也执行本定额,但单独承包抹灰、刷油及一般装饰的工程,加实际采用卷扬机者,接定额项目中卷扬机的台班量换算,实际采用人工运输者,按卷扬机执行。
7 、基础垫层工程量计算规则,96年《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为“外墙基础垫层的长度按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础垫层的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99年土建预算实物量定额改为“按实铺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8 、99年装饰定额估价表与94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简称94装饰定额估价表)配套使用。99年装饰定额估价表与94年装饰定额估价表编号一致的项目,94年装饰定额估价表中对应项目的含量不变、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变,基价停止使用。94年装饰定额估价表与99年装饰定额估价表没有对应编号的项目停止使用。
9 、关于装饰工程配合费的执行范围,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给具备分包条件的其它专业施工企业的工程,但必须是属于99年装饰定额估价表和土建工程实物量定额中第十三章抹灰、油漆及一般装饰项目范围内的工程。
10、檐高超过20米的原有建筑工程的二次装修超高费,按99年装饰定额估价表和土建工程实物量估价表第十三章范围内的工程定额子目中的人工费、垂直提升机械费乘以下列调整系数计算。
檐高人工调整系数机械调整系数
20~50m 1.10 1.25
50~100m 1.30 1.75
100m以上 1.50 2.00
11、施工用水电是按建设单位有水、电源考虑的,如无水、电源需要其它方式供水、电时,发生的设施及费用按实计算,并相应扣除估价表中的水、电费(土建按直接费0.5%,其中:水费0.2%,电费0.3%;安装工程按人工费6.5%,其中:水费2%,电费4.5%)。
12、99年水暖、电气工程估价表,99年安装工程估价汇总表(上、下)分别与96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给排水、采暖、煤气工程单位估价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电气照明工程单位估价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一、二、三册及补充的低压锅炉安装册定额编号一致并配套使用。96年估价表中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含量不变。
13、99年费用标准分为《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和《辽宁省建设工程类别取费标准》(试行),其中的《辽宁省建设工程类别取费标准》(试行)是对锦州市等进行类别取费试点的地区发布的。
14、定额缺项确需编制补充估价表的由市造价管理站(处)审查批准,除此以外,各市不得编制地方性工程预算定额。
辽 宁 省 建 设 厅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财政厅、各市财政局、各市造价处(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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