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 标 人: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BQKG-NFSCJD-08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9:00至16:00)(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 项目名称: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消防专业分包工程; 建设规模:质量中心面积为10000平方米;总装厂厂房面积为38000平方米;车身车间面积为35400平方米;涂装车间面积为38000平方米;发动机厂厂房面积为10150平方米;试制车间厂房面积为8200平方米;食堂面积为1500平方米; 厂区站房包括:综合站房约1396平米,污水处理站约1031平米,油化辅料库约863平米,车间供油站约39平米,共计约3329平米;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园区;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车身厂、涂装厂、总装厂、发动机厂、试制厂房、质量中心、厂区站房、食堂、门卫等单体内的消防设施及防火涂料,包括:雨淋水系统、喷淋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电话系统中的设备、线槽、线缆、明配管、穿线等的安装、调试、开通;钢构件的防火涂料、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系统、气体灭火等设备材料供应和安装、试验。(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投资额:1500 万元; 投资来源:国有自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 12月 22日至2010 年 10 月 31 日;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报名条件 1、 投标申请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2、 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资质; 3、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该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 投标申请人至少要有两名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同时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二、携带资料 1、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持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不一致或未注明注册单位时应提供其劳动合同及近半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持两名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法人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联系人:崔文旭 联系电话:010-58615216
招标人: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日期:2009年 11 月 16 日
|
|
| 批复文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