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拟建的房山区2008年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09】493号文批准建设。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授权委托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为本工程的招标人,办理 房山区2008年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材料招标工作。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材料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施工、材料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房山区2008年农业节水灌溉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 房山区2008年农业节水灌溉工程 1.3建设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1.4招 标 人: 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1.5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分为施工和材料两个部分,共七包。 其中,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两包: 第一包:凿井工程 第二包:土建及安装 再次,本项目材料招标共分五包: 第三包:管材管件(琉璃河水务站、张坊水务站) 第四包:管材管件及自动化(长阳水务站、城关水务站) 第五包:机井首部连接件设备及安装(琉璃河水务站、张坊水务站) 第六包:机井首部连接件设备及安装(长阳水务站、城关水务站) 第七包:仪表、管理系统及安装 1.6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长阳镇、良乡镇、闫村镇、窦店镇、琉璃河镇、韩村河镇、青龙湖镇、城关镇、周口店镇、长沟镇、大石窝镇等11个乡镇20个村。 1.7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及区县自筹 2、施工招标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或相关供货经验; 2.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2.6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资质要求: 第一包凿井工程要求:具有专业打井承包甲级资质; 第二包土建及安装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材料招标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和有效的售后服务体系; 3.3过去3年中具有2项以上类似供货经验; 3.4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10 月12日~2009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节假日休息)。 4.2报名资料: 4.2.1施工招标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每包均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备案)。 4.2.1材料招标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每包均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备案)。 4.3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4报名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3楼304室 5、本次招标招标人将根据在有效时间内,潜在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家数来确定资格审查方式,当报名家数为3家时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直接发售招标文件;当报名家数多于3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3家投标申请人作为本次招标的最终投标人。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昊天大街81号 邮政编码: 102488
招标代理人: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 102488 联 系 人: 何术朋、刘莹、张旭鹏 联系电话: 89368847 传真:89368847
|
|
| 批复文号 |
京发改【2009】493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