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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拟建的昌平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已经由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号为昌发改[2008]1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铺设混凝土污水管道,管径Φ400毫米-Φ1800毫米,总长度约8385米,建污水井共145座。其中:1.主管线自供电所东侧排污口至昌平污水处理厂,总长度约7503米,建污水井共116座。2.铺设支Ⅰ线自构件厂排污口至回收站南排污口;自回收站南排污口至东沙河西侧路,总长度约712米,建污水井共25座,3.铺设支Ⅱ线自龙水南路至东沙河西侧路,总长度约170米,建污水井共4座。 2.招 标 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3.工程地点:位于昌平老城区城北、城南街道办事处及南邵镇辖区内的东沙河西岸,昌平老城区和东扩片区的分界处。 4.资金来源: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施工图设计) 二、 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市政或水利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含以上) 3.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的业绩; 4.投标人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三、报名要求与公告说明: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3日至2009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星期六、日除外)在此前间接受投标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昌平区科技园区富康路32号119室; 3.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绩合同等资料以供审查(以上证书均携带副本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同时不接受网上及电话报名;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与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后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4月3日至2009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星期六、日除外) 7.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联 系 人:邱娜 4.联 系 电 话: 801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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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昌发改[2008]1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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