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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2008年第一批公路指路标志改造工程已列入北京市路政局2008年计划工程项目,北京市路政局已批准建设。北京市路政局作为委托人授权门头沟公路分局行使建设管理职能,现发布该项目的施工标招标公告,诚邀具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本标段为指路标志改造工程,包括108国道、109国道、石担路共3条路,主要改造内容为指路标志新设、更换版面、拆除旧标志及重新贴膜,结构形式按支撑形式分为单悬式及附着式。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预计施工工期为2个月。 二、资格要求 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年检合格,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报名条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营业执照(要求2006年审合格)、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本公告自2008年1月31日发布次日起五日内有效,公告截止日期为2008年2月5日(办公时间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节假日不休息),2008年2月13日(办公时间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发售招标文件。参加报名单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文件专用本每标段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过时不售。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310室养护管理科(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联系人:邵莎莎、崔建壮 电 话:(010)69828962 传 真:(010)69828900 邮 编:102300 监督电话:(010)63032255转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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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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