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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QHZZ-2007-JL01) 清河(清河闸~下清河闸段)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规函[2007]1811号文《关于清河(清河闸~下清河闸段)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一、河道: (1)河道平面走向基本不变,河道横断面满足防洪排水及自然生态景观要求。河道底宽54米,上口宽92米。 (2)左岸维持现状基本型式,拆除水上部分预制砼板护坡、进行生态绿化改造;右岸重新设计断面型式,拆除预制砼板护坡水上部分、进行生态绿化改造。 (3)对现状26处出水口进行景观改造。 (4)改建下清河闸右岸裹头,修建绿化叠台、人行步道。 (5)新建右岸巡河路长约2408米,宽3米。 (6)根据河道两侧居住区和单位分布情况,左岸设4处景观亲水平台,右岸设1处景观亲水平台。 (7)河道纵断面:纵坡维持清河一期治理工程设计不变,河底高程34.349米~33.430米清河闸至德昌公路桥纵坡为0.000350,德昌公路桥至下清河闸段纵坡为0.000353。 二、景观绿化及灌溉: (1)植物配置采用乡土植物,水生植物、地被、花草、低矮灌木丛与高大乔木相互组合,使其富有层次感。 (2)绿化灌溉用水源为清河河水。在本河段中部两岸各建一座地下泵站。 (3)景观照明系统。 工程等级为II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2、资金来源: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3、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闸~下清河闸段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监理。 2、工期计划:本工程计划于2008年1月25日开工,于2008年7月25日完工。 三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07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2007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畜牧兽医研究所综合楼层418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元整(RMB¥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2007年12月28日上午9时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院内。 六、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 2008年1月15日上午10:00时(即投标截止时间)组织公开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 联系人:田秋荣 联系电话:010-62906889-610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村路畜牧兽医研究所综合楼418室 联系人:张勇、赵松岩 联系电话:010-51503814 传 真:010-51503302
2007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