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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3-8-15,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京津高速公路第二通道(五环化工路立交-市界)公路工程1#~4#标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06-09-18
项目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1. 京津高速公路第二通道(五环化工路立交-市界)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资本金和业主自筹。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1#-4#的施工、完工及缺陷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京津塘高速公路第二通道是交通部规划的连接京津两市南、北、中三条高速公路中的北通道。本工程起点为五环路化工桥,沿东南走向途经本市朝阳、通州两区,终点位于通州区半截河村与天津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5%a4%a9%e6%b4%a5市武清区市界交界处,与天津线位相接,全长34.11公里。其中在通黄路西侧与京津城际铁路开始共线,长度约28公里,路线基本与城际铁路线位平行。
京津塘高速公路第二通道设计为双向八车道。路基标准宽度41米。五环路至主线收费站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主线收费站至北京市界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为:5cmSMA-16、7cmAC-20C、10cmATB-30、18cm水泥稳定碎石、36cm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两层),结构层总厚度76cm。沿线设主线收费站两处(桂家坟站和市界收费站),匝道收费站9处,服务区一处。
本次招标范围为京津高速公路第二通道(五环化工路立交-市界)公路工程施工1#-4#标段,见下表:
标段:1#
起讫桩号:K0+000~K1+100
路线长度:1.1km
主要结构物:互通式立交1座:五环路互通式立交(主线桥2个:ZL、ZR主线桥;匝道A/B/C/D/E/F/G/H/I/J/K/L/L旧桥加宽/西直河桥梁改造);汽车通道桥1座:K1+024.05汽车通道桥;涵洞:主路1处;五环7处;南辅路1处
标段:2#
起讫桩号:K1+100~K3+500
路线长度:2.4km
主要结构物:大型跨河桥1座:通惠北干渠大桥;人行通道桥3座:K1+335.65人行通道桥、K1+892.37人行通道桥、K3+246.78人行通道桥;涵洞:主涵5处、边涵2处
标段:3#
起讫桩号:K3+500~K6+300
路线长度:2.8km
主要结构物:互通式立交1座:通黄路互通式立交(主线桥1座;匝道:\C\D\E\G\H\J);跨线桥1座:次桂路跨线桥;涵洞:16处
标段:4#
起讫桩号:K6+300~K8+520
路线长度:2.22km
主要结构物:高架桥1座:六环路高架桥;汽车通道桥1座:K6+734.802地方路汽车通道桥;涵洞:2处

资质要求: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北京设有常驻机构
总工期:14个月

注:1.工作内容均不含沥青混凝土中、表面层。
2.子公司持有集团(总公司)的乙级及其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可参加资格预审。

3. 凡是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施工经验、在北京设有常驻机构,并且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独家或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含跨越河道桥梁的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5. 投资参股本项目或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相关联机构(单位)均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 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资质和实力,可以对本次招标的2个标段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所申请的标段不得自行调整。

7.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北京常驻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北京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北京办事处成立证明材料或财务印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6年9月18日至9月22日9:00~11:30、13:30~16:30 (北京时间)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310房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8. 潜在投标人应于2006年10月5日17:00时 (北京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309房间),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9. 招标人将资格预审结果以传真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 标 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小区芳星园二区4号楼
邮 编:100078
电 话:010-84704709 010-84702266-7301
传 真:010-84704709
联 系 人:纪东日 段清乐

招标代理: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电 话:010-67806597
传 真:010-67806597
联 系 人:王 涛



招标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9月18日
批复文号
 
天津
内容字数:2941
点击数: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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