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本招标项目 垫江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工程监理 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2]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文广新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文广新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在原体育场规划的118亩区域(东至桂西大道体育场东侧,西至已规划的20号道路,南至温泉路,北至青年路)范围内。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5000㎡(含服务用房、管理用房、室内网球场、休闲广场、羽毛球场、篮球场、门球场、室外网球场、乒乓球场、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垫江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工程等项目施工阶段以及保修期限内的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为该项目土石方工程监理单位进场时间至整个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完成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监理工期 6 个月。该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 6 个月,以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重庆市外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
3.2企业2008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文化体育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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