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公馆一期工程监理招标
| 工程编码 | 130534120016-001 | 所属地区 | 清河县 |
| 工程名称 | 清河公馆一期工程监理招标 | ||
| 建设单位 | 清河县地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工程地点 | 清河县文昌路东侧、育才街南侧 | ||
| 建筑面积 | 70217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清河公馆一期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hebei 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尹殿军 | 联系方式 | 0319-8299999转3203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2-04-27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2-05-04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04-27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05-04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2-4-27 9点至2012-05-04 17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内容 |
清河公馆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清河公馆一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包括清河公馆一期工程,工程建设地点清河县文昌路东侧、育才街南侧,资金已基本落实。 2.2监理工期:自工程施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预计开工日期2012年5月25日,竣工时间:2013年10月25日。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外省企业提供进冀备案证明文件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通过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至 2012 年5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招标人:清河县地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宾馆3202房间 联系人:尹殿军 电话:0319-8299999转32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董女士 电话:15100123511 15176826904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小组成员:刘猛、王凤宁、李杏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董女士 电话:15100123511 15176826904 日期: 2012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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