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项目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
| 工程编码 | 130730120015-001 | 所属地区 | 怀来县 |
| 工程名称 | 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项目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 | ||
| 建设单位 | 怀来县人民检察院 | ||
| 工程地点 | 沙城镇府前东街北侧(人民检察院院内) | ||
| 建筑面积 | 3221.82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21.82平方米,共3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 ||
| 招标代理单位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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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633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均可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办事处(地址:张家口市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4层) | ||
| 联系人 | 贾菲 | 联系方式 | 0313-5980397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2-04-23 08: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2-04-27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04-23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04-27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2-4-23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办事处(地址:张家口市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4层) | ||
| 内容 |
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512026280-1-1 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已在怀来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怀来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 1.2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怀来县人民检察院; 1.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21.82平方米,共3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1.4 预计开、竣工日期:2012年5月18日~2012年12月31日。 2、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资格要求: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均可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以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5、报名须知: 5.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应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投标申请人使用河北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hebei 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身份认证锁在网上在线报名。 5.2报名时间: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27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5.3报名后,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及IC卡、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复印件(外埠单位须持进冀备案手续)及拟参加投标的项目部人员证件(原件)到怀来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备案。 5.4招标代理单位将向网上报名成功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发售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办事处(地址:张家口市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4层),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建设单位:怀来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晖军 联系电话:13700339880 招标代理单位: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菲、许涛 联系电话:0313-5980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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