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新天地商务写字楼附属工程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 工程编码 | 130534120004-001 | 所属地区 | 清河县 |
| 工程名称 | 清河县新天地商务写字楼附属工程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 ||
| 建设单位 | 河北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hebei金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 | ||
| 工程地点 | 珠江街北、岷山路东侧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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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962.195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顾红杰 | 联系方式 | 0319-8299797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2-03-30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2-04-06 17:2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2-03-30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2-04-06 17:2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2-3-30至2012-4-6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130534X12005 1清河县新天地商务写字楼附属工程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已经清发改投资核字【2012】1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清河县新天地商务写字楼附属工程项目园林景观工程,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珠江街北,岷山路东侧;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书(要求提供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至少各一名)、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以上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到清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至 2012 年4月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时17时2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否则将不能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 联系电话: 0319- 8299100 15831859888 联系人:李海龙 高建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小组成员:李海龙、米香玉、吴杰峰。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电话: 0319-8299100 15831859888 联系人: 李海龙 高建强 日期: 2012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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