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医院迁建项目传染病房、直线加速器机房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
| 工程编码 | 130981130061-001 | 所属地区 | 泊头市 |
| 工程名称 | 泊头市医院迁建项目传染病房、直线加速器机房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 | ||
| 建设单位 | 泊头市医院 | ||
| 工程地点 | 泊头市裕华路南侧,永安大街西侧,泊头市医院迁建项目施工现场 | ||
| 建筑面积 | 874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e6%b2%b3%e5%8c%97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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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证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泊头市红旗北路19号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刘永慧 | 联系方式 | 0317-831372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8-24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8-30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8-24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8-30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8-24至2013-8-30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泊头市红旗北路19号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内容 |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3-50 1、泊头市医院迁建项目传染病房、直线加速器机房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泊头市医院迁建项目传染病房、直线加速器机房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874平方米,其中,传染病房:550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直线加速器机房及附属用房:324平方米部分砖混结构,部分现浇结构。 2.3工程建设地点: 泊头市裕华路南侧,永安大街西侧,泊头市医院迁建项目施工现场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5计划开竣工日期:传染病房:2013年9月20日至2013年10月19日,工期30日历天;直线加速器机房及附属用房:2013年9月20日至2014年2月16日,工期1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证 5、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红旗北路,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8时30分至2013年8月30日17时30分,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并同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组织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网上报名回执单,外埠企业进冀进沧进泊备案手续。 招标人:泊头市医院 办公地址:泊头市裕华路 联系人:王镇钢 联系电话:0317-8196227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路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 监督电话:泊头市招标办:0317-8197883 泊头市检察院:0317-8180252 泊头市纪检委:0317-8178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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