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嘴东经济开发区第一净水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 工程编码 | 130224130135-001 | 所属地区 | 滦南县 |
| 工程名称 | 滦南县嘴东经济开发区第一净水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 ||
| 建设单位 | 滦南县华博自来水有限公司 | ||
| 工程地点 | 滦南县嘴东经济开发区规划长江大道与泰山大街交口 | ||
| 建筑面积 | 9889.71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净水厂规模为1万m3/d的滦南县嘴东经济开发区第一净水厂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
| 招标代理单位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115.1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10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西山道鑫雅园1-5-501) | ||
| 联系人 | 董先生 | 联系方式 | 13833171393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12-28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4-01-03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12-28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4-01-03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1月3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西山道鑫雅园1-5-501) | ||
| 内容 |
滦南县嘴东经济开发区第一净水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滦南县嘴东经济开发区第一净水厂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已由滦南县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产业核字【201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南县华博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南县华博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滦南县嘴东经济开发区规划长江大道与泰山大街交口 2.2建设规模:采用叠压供水+清水池加压供水方式,净水厂规模为1万m3/d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153日历日(包括勘察周期、施工图设计周期以及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净水厂规模为1万m3/d的滦南县嘴东经济开发区第一净水厂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备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2008年8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已完工的1万吨/天或以上的净水厂工程设计类似项目业绩;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2008年8月1日~至今)具有1个以上(含1个)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水厂施工业绩; 3.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拟任勘察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均经年检合格; 3.6.2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独立法人组成。一个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两家或以上联合体,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4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7本项目类似施工工程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网上下载的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本项目类似设计工程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及相关证明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按要求必须具备的类似工程信息在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的,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1月3日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 持以下资料的所有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西山道鑫雅园1-5-5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包括:A.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委任书;E.联合体投标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注明应由设计单位牵头,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留原件)。F.被授权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G.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技术职称;H.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原件;I.同类业绩;J. 外埠施工企业需办理进冀进唐进滦登记手续;K.无拖欠农民工资证明、相对守法证明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上午9: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工程造价信息 https://www.zgjct.com/gov/hebei 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滦南县华博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 滦南县嘴东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3473596677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唐山市西山道鑫雅园1-5-501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315-2833669 13833171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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