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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3-27,来源:www.gxzjxh.cn ,作者:

秀山县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已由秀山发改函【2013】274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秀山县膏田镇茅坡村、高东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人工造林总面积为235公顷;项目总投资约为288万。

2.3招标范围:秀山县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所提供的施工图所示的工程范围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计划工期:1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绿化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已具备省级及以上林业科研机构或林学会的技术支撑,并已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

(3)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使用的种苗是省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布的林木良种证明,或已具有省级及以上林业部门颁布的林木良种证明单位签有的供苗协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起,在秀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s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500 元(含图纸清单等资料),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至 2014  年 4  月 18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东大街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76869013

 

福建建筑材料价格信息 https://www.gxzjxh.cn/fujian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江北区红旗河沟满堂红商务大厦7楼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7755107

 

 

201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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