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平江河项目区凉桥河小流域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县2015 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平江河项目区凉桥河小流域施工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2015】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补助资金。项目法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水土保持站,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水土保持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保土耕作361.34hm2,占治理总面积的21.3%;经果林272.93hm2,占治理总面积的16.0%,共种植香玲核桃114763株,油茶48352株,白水蜜桃65649株;水土保持林239.94hm2,占治理总面积的14.1%,共种植柳杉599850株;封禁治理825.80hm2,占治理总面积的48.6%。经果林配套蓄水池(
2.2总投资约:约700万元。
2.3招标范围:经果林272.93hm2,共种植香玲核桃114763株,油茶48352株,白水蜜桃65649株;水土保持林239.94hm2,共种植柳杉599850株;封禁治理825.80hm2。经果林配套蓄水池(
2.4计划工期: 6个月 。
2.5工程地点:重庆市秀山县隘口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水土保持站 地 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联 系 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3-67461833 传 真: 023-67461833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县2015 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平江河项目区凉桥河小流域施工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2015】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补助资金。项目法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水土保持站,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水土保持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保土耕作361.34hm2,占治理总面积的21.3%;经果林272.93hm2,占治理总面积的16.0%,共种植香玲核桃114763株,油茶48352株,白水蜜桃65649株;水土保持林239.94hm2,占治理总面积的14.1%,共种植柳杉599850株;封禁治理825.80hm2,占治理总面积的48.6%。经果林配套蓄水池(
2.2总投资约:约700万元。
2.3招标范围:经果林272.93hm2,共种植香玲核桃114763株,油茶48352株,白水蜜桃65649株;水土保持林239.94hm2,共种植柳杉599850株;封禁治理825.80hm2。经果林配套蓄水池(
2.4计划工期: 6个月 。
2.5工程地点:重庆市秀山县隘口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水土保持站 地 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联 系 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3-67461833 传 真: 023-67461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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